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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本文件規定了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集中交易市場快速檢測室建設的術語和定義(yi) 、總體(ti) 原則、等級劃分、建設要求、運行要求。
本文件適用於(yu) 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集中交易市場內(nei) 的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室建設和運行。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nei) 容通過文中的規範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要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jin) 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於(yu) 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適用於(yu) 本文件。
GB/T 29372 食用農(nong) 產(chan) 保鮮貯藏管理規範
GB/T 30642 食品抽樣檢驗通用導則
3 術語和定義(yi)
下列術語和定義(yi) 適用於(yu) 本文件。
3.1 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通過種植、養(yang) 殖(屠宰)、采收、捕撈等產(chan) 生,未經加工或經簡單加工,供人食用的農(nong) 產(chan) 品。包括果蔬、肉類、水產(chan) 品等。[來源:GB/T 29372-2012,定義(yi) 3.1]
3.2 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集中交易市場 centralized trading markets for EAPs銷售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的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含農(nong) 貿市場)。注:以下簡稱“市場"。
3.3 食品安全快速檢測 food safety rapid detection利用快速檢測設施設備,對食品(含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中某種特定物質或指標進行快速定性檢測的行為(wei) 。
4 總體(ti) 原則
4.1 依法依規
遵守國家、省、市有關(guan) 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
4.2 合理優(you) 化
根據市場的特點,科學合理優(you) 化配置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室和儀(yi) 器設備。
4.3 公開透明
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的過程和結果向社會(hui) 公開,接受監督。
4.4 科學嚴(yan) 謹
科學合理開展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檢測結果快速、準確。
5 等級劃分
根據市場的建設規模,快檢室分為(wei) A、B、C 3個(ge) 等級,並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批發市場應建設*快檢室;
——攤位數在60戶以上(含60戶)從(cong) 事零售業(ye) 務的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集中交易市場應建設B級快檢室;
——攤位數在60戶以下從(cong) 事零售業(ye) 務的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集中交易市場應建設C級快檢室。
6 建設要求
6.1 場所麵積
各級快檢室的建築麵積應滿足:
——*快檢室的建築麵積應大於(yu) 30 m2;
——B級快檢室的建築麵積應大於(yu) 10 m2;
——C級快檢室的建築麵積應大於(yu) 8 m2。
6.2 環境
6.2.1 應劃分樣品處理區、樣品檢測區、辦公區等功能區域,並有明顯的標識。
6.2.2 室內(nei) 地麵應做防滑處理,室內(nei) 牆麵和頂麵宜為(wei) 白色。
6.2.3 快檢室與(yu) 購物通道之間應設置透明式隔斷。
6.3 設施6.3.1 應具備能進行檢測工作所必需的水、電、氣、照明、通風、安全等基礎設施。
6.3.2 樣品處理區和樣品檢測區應配備防火、防水、防腐蝕、耐熱及易清洗的實驗台,清洗水槽,抽風和廢棄物收集裝置。
6.3.3 辦公區應配備電腦、辦公桌、文件櫃、打印機、錄像設備。
6.4 儀(yi) 器設備
6.4.1 應配備與(yu) 其市場銷售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設備、輔助設備、儲(chu) 存設備等,常用的檢測設備、輔助設備、儲(chu) 存設備配置參考附錄 A。
6.4.2 應進行儀(yi) 器設備的調試驗收、維護保養(yang) ,並形成相關(guan) 記錄,應建立儀(yi) 器設備檔案。檢測設備的使用說明書(shu) 應歸檔並保存。
6.4.3 應有使用記錄,主要記錄儀(yi) 器使用者、狀態、校準情況、維護保養(yang) 情況、檢測項目等。
6.5 檢測人員
6.5.1 每個(ge) 快檢室配備至少 1 名以上專(zhuan) 職或兼職檢測人員。
6.5.2 檢測人員應具有食品、化學、生物、醫藥或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背景,應熟悉計算機常識及操作,應具備儀(yi) 器設備操作能力。6.5.3 檢測人員應經過培訓合格後上崗,並定期參加培訓。
6.5.4 檢測人員應了解食品安全相關(guan) 標準,應掌握食品檢測操作技能和數據分析能力,應熟悉實驗室安全與(yu) 防護知識。
7 運行要求
7.1 檢測項目
應根據不同季節特點、當地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節假日市場交易等情況製定相應的季度(或月)檢測計劃,食品安全快速檢測項目與(yu) 市場銷售食品(含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品種相適應。各級快檢室每日均應當開展農(nong) 殘和瘦肉精項目檢測,*和B級快檢室每日還應開展水產(chan) 品中孔雀石綠和獸(shou) 藥殘留項目檢測,檢測項目應包括但不限於(yu) 附錄B。
7.2 檢測數量
7.2.1 A 級快檢室日檢測數量不低於(yu) 30 批次,B 級快檢室日檢測數量不低於(yu) 20 批次,C 級快檢室日檢測數量不低於(yu) 10 批次。
7.2.2 應根據食品(含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種類和風險等級確定快速檢測頻次和數量。根據市場經營項目及當地消費習(xi) 慣,增加選取銷售量大、風險較高的食品(含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品種進行檢測。其中,非農(nong) 殘檢測項目的檢測數量大於(yu) 檢測總量的 30%。
7.3 檢測時間
檢測工作應在每日 7:00-12:00 之間完成,農(nong) 批市場的快檢工作應在每批食品(含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入場期間內(nei) 完成。
7.4 樣品抽取
抽樣人員應按照GB/T 30642規定的抽樣程序和要求進行抽樣,應當場進行明確的標識,填寫(xie) 抽樣工作單,並由被檢測的銷售者簽字確認。抽取的樣品在流轉過程中應確保不受汙染、混淆。蔬菜、水果應保存在2℃~8℃;鮮、凍肉應保存在-18℃以下;穀物糧食及其製品應保存在陰涼通風的環境;特殊食品(含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按照規定要求在適宜條件下存放。
7.5 樣品檢測
快檢室應製定完善的檢測操作規程,按照相關(guan) 檢測標準進行快檢,並形成準確、完整的檢測記錄歸檔保存。樣品檢測後,備樣應保存7日。
7.6 結果公示
每日快檢結果應通過市場公示欄、電子顯示屏進行公示,接受社會(hui) 監督。
7.7 數據錄入
檢測人員應及時將每日快速檢測結果上傳(chuan) 至食品安全快速檢測信息采集管理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