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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nong) 產(chan) 品批發市場快速檢測室建設規範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農(nong) 產(chan) 品批發市場快速檢測室建設的組織管理、人員、設施與(yu) 環境、儀(yi) 器設備、試劑耗材、檢測工作和安全方麵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yu) 吉林省內(nei) 各市(州)縣、區農(nong) 產(chan) 品批發市場快速檢測室建設與(yu) 管理。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yu) 本文件的應用是需要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jin) 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yu)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適用於(yu) 本文件。
GB5009.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黃曲黴毒素B族和 G族的測定 第四法 酶聯免疫吸附篩查法》
GB 5009.199 《蔬菜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nong) 藥殘留快速檢測》
SN/T 4541.1 《商品化試劑盒檢測方法 硝基呋喃類 方法一》
SN/T 3380 《出口動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留量的測定 酶聯免疫吸附法》
SB/T 10919 《農(nong) 產(chan) 品批發市場管理技術規範》
NY/T 448 《蔬菜上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nong) 藥殘留快速檢測》
NY/T 789 《農(nong) 藥殘留分析樣本的采樣方法》
NY/T 762 《蔬菜農(nong) 藥殘留檢測抽樣規範》
NY/T 5344.2《無公害食品 產(chan) 品抽樣規範 第2部分:糧油》
NY/T 5344.4《無公害食品 產(chan) 品抽樣規範 第4部分:水果》
NY/T 5344.6《無公害食品 產(chan) 品抽樣規範 第6部分:畜禽產(chan) 品》
NY/T 5344.7《無公害食品 產(chan) 品抽樣規範 第7部分:水產(chan) 品》
LS/T6109-2014《穀物中玉米赤黴烯酮測定》
3 術語和定義(yi)
下列術語和定義(yi) 適用於(yu) 本文件。
3.1 農(nong) 產(chan) 品快速檢測
以本地實際農(nong) 產(chan) 品安全風險現狀為(wei) 依據,重點針對高、中風險項目(如農(nong) 殘、獸(shou) 殘、非法添加、重金屬)和百姓關(guan) 注度高的項目(如牛羊肉摻假使偽(wei) 鑒別),對進入市場銷售的農(nong) 產(chan) 品運用快速檢測方法進行檢測。
4檢測人員要求
4.1 檢測室管理人員和檢測人員應具備相關(guan) 業(ye) 務知識,熟悉掌握相應的法律法規,接受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培訓和考核,取得上崗證。
4.2 檢測室管理人員應熟悉農(nong) 產(chan) 品質量安全國家和行業(ye) 最新標準。掌握實驗室安全和防護知識,熟悉檢測程序,具備對檢測數據的分析和判斷能力。
4.3 應配備與(yu) 市場經營能力、監測數量相適應的專(zhuan) 職檢測人員,要求檢測人員綜合素質適合從(cong) 事檢測工作。
5檢測室要求
5.1基礎設施及設備
可根據市場經營的可食用農(nong) 產(chan) 品種類和規模,配備包括前處理、檢測、保存、廢棄物處理、數據處理、信息傳(chuan) 輸等設施和設備。
5.1.1應具備基礎儀(yi) 器設備,包括純水係統、試驗台、通風櫃、冰箱、溫濕度計、電子天平、試劑櫃、電腦、打印機等。根據批發市場經營和開展的檢測項目,可配備高通量食品安全綜合分析儀(yi) 、微流控農(nong) 殘快檢儀(yi) 、重金屬快速檢測儀(yi) 、雙波長差分拉曼快檢儀(yi) 、恒溫水浴鍋、恒溫培養(yang) 箱、電熱鼓風幹燥箱、氮氣吹幹裝置、均質器等樣品前處理設備。
5.1.2 基本的試劑及器皿包括離心管、試管,玻璃棒,試管架、移液器(及架);50ml、500ml、1000ml燒杯、定性濾紙、稱量紙;菜刀、剪刀、菜板、鑷子等。根據檢測項目可配備快檢試劑盒等。
5.1.3基礎設施應具備檢測所需上下水、電(220v、380v)、暖、室內(nei) 通風和安全應急等基礎設施。
5.2 檢測環境
5.2.1 為(wei) 防止交叉汙染,檢測區和非檢測區應分開。
5.2.2 應配備防水、防火、防腐蝕、耐熱等條件的試驗台
5.3 標準物質和試劑耗材
5.3.1 購買(mai) 標準物質和試劑耗材時,應要求供貨商提供標準物質生產(chan) 廠家的質量證明,並按相關(guan) 程序驗收、使用、保管,以保證其溯源性。
5.3.2 標準物質和耗材有固定的存放設施或地點並按要求保存,應有相應的使用記錄。
5.3.3 檢測室配製的各種溶液應標明標識,注明試劑名稱、配置時間、配置人員、濃度等。
5.3.4 對有毒有害物和檢測廢棄物處理應按相關(guan) 規定處理。
5.4 儀(yi) 器設備管理
5.4.1 儀(yi) 器設備應進行調試驗收、使用記錄、維護保養(yang) 等,要建立儀(yi) 器設備檔案。
5.4.2 儀(yi) 器設備應始終處於(yu) 正常工作狀態,並定期對儀(yi) 器設備和計量器具進行檢定或校正。
5.4.3 儀(yi) 器設備應有明顯的狀態標識,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直至故障排除或者通過檢定或校準表明能正常使用,才能投入使用。
5.5 檢測室管理
5.5.1檢測室分區合理,配置冰箱、電腦、辦公桌、文件櫃、檢測設備、儀(yi) 器等設施。
5.5.2檢測室應具備各項管理工作製度、檢測樣品處理製度、崗位職責、檢測流程、檢測工作操作程序等相關(guan) 製度。
5.5.3檢測室應建有人員技術檔案,記錄其技術能力、教育資質、培訓經曆等相關(guan) 信息,並及時更新。
5.5.4應建立儀(yi) 器設備、試劑耗材、辦公用品等出入庫登記檔案。
6 檢測程序
6.1 抽樣
按照NY/T 789、NY/T 762、NY/T 5344.2、NY/T 5344.4、NY/T5344.6、NY/T5344.7的相關(guan) 要求進行抽樣,並規範填寫(xie) 抽樣單。見附錄A。
6.2 檢測項目和檢測方法
對農(nong) 貿批發市場產(chan) 品進行全覆蓋檢測,檢測項目確定以實際食品安全風險現狀為(wei) 依據,重點針對高、中風險項目(如農(nong) 殘、獸(shou) 殘、非法添加、重金屬、食品添加劑等)和百姓關(guan) 注度高的項目(如牛羊肉摻假使偽(wei) 鑒別)及食用安全,要求每日進行實時調整變化。
6.2.1 蔬菜、水果
農(nong) 藥殘留按照GB5009.199和NY/T448的規定進行檢測。
6.2.2 畜(水)產(chan) 品
沙丁胺醇、萊克多巴胺、鹽酸克倫(lun) 特羅、孔雀石綠等獸(shou) 藥殘留量的快速篩選測定 酶聯免疫法。
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按照SN/T 4541或SN/T 3380或農(nong) 業(ye) 部1025號公告-17-2008檢測、氯黴素檢測依據農(nong) 業(ye) 部1025號公告-26-2008 相關(guan) 規定進行。
6.2.3 穀物及其製品、豆類及其製品、堅果及籽 類、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
黃曲黴毒素 B1按照GB5009.22 中第四法 酶聯免疫吸附篩查法,玉米赤黴烯酮按照LS/T 6109穀物中玉米赤黴烯酮測定
6.2.4 果脯、幹菜、小麥粉等其它農(nong) 產(chan) 品
二氧化硫、甲醛、甲醛次硫酸氫鈉、亞(ya) 硝酸鹽、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違禁物、有害重金屬、肉類水分、肉類摻假等的檢測,可以選擇技術成熟的食品安全分析儀(yi) 。
6.3 操作流程
取樣、編號、登記、稱樣、檢測、判定、合格(不合格)。
6.4 複檢
若出現檢測結果不合格,應進行複檢或者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定量確定。可參考SB/T 10919中相關(guan) 規定進行。
6.5 檢測記錄
6.5.1 檢測應有詳細記錄,包括樣品名稱、樣品產(chan) 地、戶名、身份信息、檢測結果(合格與(yu) 否)、檢測人員、複核或審核人員簽名,並在檢測記錄本上粘貼原始打印單等。
6.5.2 檢測原始記錄應該清晰、完整、準確、有效。
6.6 檢測報告
檢測報告填寫(xie) 要完整規範、應有批準人和檢測人員簽字以及檢測蓋章(詳見附錄B),同時將檢測數據通過專(zhuan) 有信息化平台上傳(chuan) ,提供給給市場監管部門。
6.7 留樣保存
樣品最少保存一周。
6.8 農(nong) 產(chan) 品處理及追溯
6.8.1 對合格產(chan) 品的檢測數據在市場公示欄做公示;對檢測不合格的樣品,及時報告市場管理部門及相關(guan) 單位做下架或者無害化處理,並進行追溯。
6.8.2 逐一將快檢產(chan) 品數據形成一品一碼溯源碼,供所有客戶和消費者通過掃碼對產(chan) 品信息及檢測報告進行知悉和追溯,
6.9 檢測工作日誌
樣品號、樣品名稱、編號、抽樣地點、產(chan) 地來源、樣品代表數量、檢測日期、檢測結果、處理情況、事件記錄、檢測員等。
7 安全措施
7.1 檢測室應製定與(yu) 檢測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管理製度。
7.2 檢測室應具備與(yu) 檢測項目相適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配備個(ge) 人防護裝備、報警器、滅火器等。
7.3 非檢測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檢測室,並在醒目地方懸掛警示標識。
8 信息反饋及公示
8.1 每天及時將檢測結果反饋給商戶,便於(yu) 商戶知情。
8.2 每天及時將檢測結果信息在農(nong) 產(chan) 品批發市場予以公示,便於(yu) 消費者知情和監管,確保信息時效性。